苏州市驾考领证有什么新措施?

导语 4月1日起苏州市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正式实施,其中包括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和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苏州市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二、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

  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

  三、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

  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其他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

  四、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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