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08月16日,注册地位于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悦丰大厦10楼105B室,法定代表人为龚宇。经营范围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堤防工程、抛石工程、护坡护坎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及测绘工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养护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