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区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受理点

导语 苏州相城区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受理点如下,统一在相城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办理之前可以先电话咨询再行办理。

  相城分中心

承办银行
网点名称
网点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银行
入驻相城分中心
服务窗口
庆元路168
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东
67590133
农业银行
67590227
工商银行
66151772
苏州银行
67590161
交通银行
67590167
中国银行
66151775

  提取人员

  职工、配偶、同一本户口簿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子女配偶)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公积金贷款<含组合>无需提供);

  3.银行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原件。

  4.如申请办理还贷委托提取的职工不是借款人,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友情提示

  1.一户家庭中如有多人需签约同一笔还贷委托提取业务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

  2.协议于签订后次月生效,中心于每月18日、26日(遇法定假日顺延)提取,5个工作日内将所提取的公积金转入到职工指定的扣款银行账户。请勿在委提日前后办理公积金转移、委托变更、委托解除等手续;

  3.委托人如有多笔住房贷款的,只能委托其中一笔,且公积金贷款须优先办理;

  4.还贷委托提取期间,职工不得参与另一笔住房贷款的还贷委托提取或办理柜面提取。

  5.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未达到规定留存额,还贷委托提取暂停操作;

  6.还贷委托提取期间,委托人公积金账户注销的,自动停止为其提取公积金;

  7.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按最新工资基数至少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8.职工已经签订《还贷委提协议》,在提前还清住房贷款后,需在近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为保证有足够的余额,请在还清贷款的次月公积金中心发起还贷委托提取日(每月18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到原经办网点办理解除《还贷委提协议》手续。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苏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进入公积金缴存指南、贷款(比例/限额/期限)、商转公(利率/额度/条件)、公积金提取方式及入口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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