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残疾人员怎么提取公积金
导语 苏州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参加人员提取公积金,携带身份证、采残疾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公积金提取受理点申请办理。
办理条件
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取得残疾证
办理流程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或市(县)、区级以上劳动鉴定机构出具的1~4级残疾证明或完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3.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4.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友情提示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
2.个人公积金账户须在封存状态或已停缴公积金满6个月。
办理地点 点击查看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热线电话 0512-12329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苏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进入公积金缴存指南、贷款(比例/限额/期限)、商转公(利率/额度/条件)、公积金提取方式及入口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