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产假企业社保补贴对象
导语 苏州市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保补贴补贴对象为企业为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产假期间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
补贴对象
1.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企业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享受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2.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补贴标准
女职工生育二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的50%给予补贴,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补贴月数按照实际缴纳社保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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