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发?

导语 生育津贴在参保单位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的次月且职工产(休)假结束的次月发放。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发?

  生育津贴在参保单位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的次月且职工产(休)假结束的次月发放。

  苏州生育津贴发放时间:

  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的次月,将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和生育营养补助拨付至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上的苏州银行借记账户;

  在女职工产假期满的次月,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

  按照规定:职工生育(含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下同)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的,生育津贴于职工产(休)假期满次月支付;不足10个月的,生育津贴于用人单位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且职工产(休)假期满次月支付。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生育津贴会在职工休假结束的次月发放。我们这里所说的休假结束,是指从生育当天开始计算第一天,再加上不同生育类型对应的休假天数算出的休假截止日期所在的月份的次月。

  例如:小王2023年1月1日顺产分娩(158天假期),按上述计算规则得出休假截止时间是在2023年6月7日,在其参保单位已经给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的情况下,生育津贴会在2023年6月7日的次月,即2023年7月发放。

  信息来源:苏州医保:https://mp.weixin.qq.com/s/X54Embg3Pv0D8ANUV8Q4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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