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金额+年限

导语 灵活就业人员在使用住房公积金方面与单位缴存职工保持一致,仅因缴存公积金时长、在贷款可贷额度上有一定区分。

  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在使用住房公积金方面与单位缴存职工保持一致,仅因缴存公积金时长、在贷款可贷额度上有一定区分。

  灵活就业人员在申请贷款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可贷额度参照单位缴存职工执行,首次贷款按照账户余额的15倍计算二次贷款按照账户余额的10倍计算

  如果没有连续缴满6个月,但是累计缴满6个月,此时可贷额度的计算倍数参照单位缴存职工贷款计算倍数的60%折算,首次贷款按照账户余额的9倍计算,二次贷款按照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10万元;

  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苏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进入公积金缴存指南、贷款(比例/限额/期限)、商转公(利率/额度/条件)、公积金提取方式及入口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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