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办理材料

导语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的等级鉴定,这里是需要的材料和办理流程,以及不服鉴定结果的处理办法。

  一、办理对象(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如实填写《苏州市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一) 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二) 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1寸照片一张;

  (三) 工伤职工的医学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

  主要检查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职业病患者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复印件;

  (四)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的详细有效联系方式;

  (五) 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发生工伤之日起工伤职工

  已参加工伤保险及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

  (六)职工复查鉴定,需提供与原工伤所在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七)审核材料时根据情况,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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