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产假工资计算公式

导语 苏州市产假工资如何计算?苏州市产假的工资该如何计算?苏州市产假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苏州产假工资规定办法

  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计发基数乘以职工产假天数计发。其中女职工生育日期在2022年11月16日及以后的,生育津贴由参保人员生育上一个月医疗、生育保险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统一拨付,拨付至对应用人单位。其中生育日期在2022年11月16日以前的,生育津贴由参保人员生育当月医疗、生育保险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统一拨付,拨付至对应用人单位。

  计发基数,按职工对应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

  计发天数为:顺产的,15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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