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稳岗返还先行兑现发放标准

导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和苏州市政府《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服务发展三项机制的通知》(苏府〔2020〕19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多措并举,全力保障企业用工服务,助推全区经济运行稳步回升。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详情:2020苏州稳岗返还政策的通告

  先行兑现稳岗返还发放标准

  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兑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苏州人社部门此次完善了稳岗返还经办工作流程,无需企业申请,各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或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失业保险大数据比对,确定拟发放企业名单。

  拟发放企业名单要及时通知稳岗返还联合审核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审核。对审核确定并通过公示的企业,稳岗返还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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