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导语 为满足昆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充实基层一线消防执勤备战力量,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本次招聘将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一、招聘岗位、人数、时间

  (一)招录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主要为灭火救援岗位和驾驶岗位。

  (二)招录人数:灭火救援岗位150人,驾驶岗位30人。

  (三)报名时间: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报名条件

  1、男性,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严格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2、志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驾驶岗位人员需持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驾龄至少1年)。

  4、年龄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年龄18至28周岁(出生日期在1995年1月至2005年1月),有部队服役经历的或专科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出生日期在1993年1月至2005年1月),驾驶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8年1月至2005年1月)。

  5、身高165CM以上,体貌端正、身体协调性强、无纹身、无色盲、无精神类疾病、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健康心理素质。

  6、以下情况可考虑优先录用:具有专科或同等及以上学历者、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有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有专业特长者(如无人机飞手、舟艇驾驶、高空救援)、持有国家认可运动员证书者、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者,以上情况需提供材料证明。

  7、政治审查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8、无其他不适合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形。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符合要求,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的治安管理处罚被拘留,时间在两年以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上一家用人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配偶、直系亲属、近亲属曾有过被判处刑事处罚的,或者正在服刑的;

  6、曾在本市(昆山) 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离职或被辞退的;

  7、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福利待遇

  1、专职消防员薪酬待遇由地方财政保障,并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

  4、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5、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年休假。

  四、工作时间和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下辖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准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五、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流程

  1、消防战斗员

  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2、消防车驾驶员

  从事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3、招聘流程

  报名合格收到通知后参加考试,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通过后参加政审、体检和心理测试,最终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录用。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按要求填写《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邮箱:63398603@qq.com。

  2、招聘咨询电话:0512—87887115或0512—8788713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三)报名时间

  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

  (四)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需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面试(原件供面试时审验):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2)学历证书,驾驶证;

  (3)相关特长专业证书;

  (4)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照2张;

  2、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虚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测试、体检、政审等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凡出现应聘者故意隐瞒自身疾病,如家族遗传病、先天疾病、传染病、心理疾病、精神疾病等,或隐瞒谎报的,用人单位录用后亦可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造成其他法律后果或安全事故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上交材料的复印件和照片原件不予退还。

  (五)特别提醒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直接组织,信息以大队官方发布为准,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报考人员应根据通知安排,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六、考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请查看附件,满分为100分。

  3、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评三个项目综合成绩须为合格以上(60分),且单项成绩不得为0分,在合格的人员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二)面试

  1、面试名额:在通过体能测评的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3、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技能或资质证书、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等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并将《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打印,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4、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总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

  七、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确定综合考察对象,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政治审查)。

  八、体检与心理测试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新训队集中组织体检。体检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体检标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身高不足165cm,体重轻或过于肥胖者[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得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

  (2)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史。

  (3)有文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瘢痕。

  (4)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癖、头部黄癖、吸毒、性病的。

  (5)有经常胸痛、心慌、心肌功能不健全、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6)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

  (7)有遗尿症、梦游症的。

  (8)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近视严重的。

  (9)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

  (10)心理测试不合格的。

  九、聘用

  (一)岗前培训

  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为期4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期间严禁请假),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自动离职。

  (二)工作分配

  培训结束后,由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全市范围统筹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用工方式

  政府专职消防员为直签制合同用工,由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规定落实执勤、训练、工作、生活制度,保证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和其他任务的完成。

  附件1:《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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