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及条件(第二批次)

导语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第二批次)招聘工作。

  岗位简介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2023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岗位简介表》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各岗位年龄要求见“附件1”《2023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岗位简介表》。其中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8月14日至2005年8月16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8月14日至2005年8月16日期间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8月14日至2005年8月16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7.户籍不限。

  8.具备《岗位简介》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职业资格、职称等获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3日。

  9.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的情形;

  (9)现还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推荐阅读:

  >>2023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第二批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苏州招聘】,关注后对话框回复【教师】可获取苏州教师招聘汇总,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国企央企招聘等更多工作岗位,敬请关注!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