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女职工流产可以休多少天假

导语 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苏州女职工流产可以休多少天假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二条:

  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拓展:苏州产假天数

  依据政策规定,苏州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原规定延长3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假期。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苏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输入【生育】即可获取苏州生育登记方式/入口、生育津贴发放查询、产假、生育检查报销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