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名校优生资助标准
导语 根据《吴江区人才项目申报资助实施办法》(吴人才〔2017〕 9 号)、《关于聚力创新加快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 (吴发〔 2018〕 20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吴江区“名校优生”人 才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名校优生”企业后备人才经认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给予一次性就业资助金,其中博士研究生 8 万元,硕士研究生 5 万元,本科学士 3 万元;
2.连续 5 年享受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的全额补贴;
3.在职学历进修并取得上一层次学历学位的,经预约申报给予 70%的学费补贴。
申报对象:
从“985”、“ 211”工程等国内外重点高校(不含下设二级民办院校)或“双一流”建设相应学科全日制毕业,取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已落户吴江,申请当年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4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与引进企业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由该单位在吴缴纳社会保险、办理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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