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太仓居民医保参保指南
导语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疗保险)年度集中申报缴费工作已经开始,集中申报缴费期为11月,凡在规定时间内办妥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可享受2022年度(2022年1月至12月)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023年度居民医保申报开始啦!
申报时间、人员分类、个人缴费标准与往年相比都有所调整
学生少儿、大学生、非就业居民
尤其要注意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苏州居民医保申报缴费期
2022年10月至12月
参保人员对象:
1.本苏州市市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儿童。
2.在苏州市市区各类高等院校中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
3.具有苏州市市区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以及父母为苏州市户籍,在苏州市以外学校读书且未在学籍地参保的学生、大学生;取得积分入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未入学的0-7周岁的流动人口子女。
4.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居民(简称老年居民);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成年居民(简称其他居民)。
5.在苏州市居住且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
1.老年居民每人每年490元
2.其他居民每人每年510元
3.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00元
4.大学生每人每年190元
补助标准:
1.老年居民每人每年1500元
2.其他居民每人每年1100元
3.学生儿童及大学生每人每年700元
我市以下救助对象参保时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本市户籍持有《太仓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家庭,持有《太仓市城乡居民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的人员、困境儿童、重症残疾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等。
参保对象及具体办理手续
学生少儿
(1)在本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就读的学生、儿童统一由教育部门集中申报,学生家长无需单独申报,届时根据教育部门安排进行缴费即可。
(2)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在外地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请携带户口簿至户籍所在地“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取得太仓市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资格的0-7周岁未入学的学龄前儿童,请携带居住证、身份证明、积分入医核定表等材料到居住地“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大学生
(1)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请通过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在外地大学就读(且未参保)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请携带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或在校就读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提醒】如果不办理相关手续,将默认为“非就业居民”参保对象。
非就业居民
(1)老年居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居民。
(2)失业人员。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
非就业居民请携带户口簿、社会保障卡至户籍所在地“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特别提醒
✔自2021年11月开始,我市非就业居民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的申报缴费期统一调整为11月,与学生少儿、大学生保持一致。为避免影响明年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请您务必于每年11月办理下一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出生三个月以内的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新生儿,首次参保时间与出生日期跨结算年度的,应当在办理参保手续同时补缴出生当年居民医疗保险费,方可报销结付出生后至该年末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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