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职工养老保险延长缴费办理条件(附办理材料)

导语 苏州职工养老保险延长缴费办理条件分为非省内户籍及省内户籍两种情况,具体条件及所需材料详见下文。

  苏州职工养老保险延长缴费办理条件如下:

  (一)非省内户籍:

  1、非省内户籍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或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

  2、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

  3、在省内某市(县、区)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延长缴费地为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所在地;

  4、在省内各市(县、区)缴费年限均未满10年但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延长缴费地为省内最后一个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所在地。

  (二)省内户籍:

  (1)省内户籍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或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

  (2)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地一致的,延长缴费地为户籍地

  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且在其他非户籍地缴费均不满10年的,延长缴费地为户籍地;

  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但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在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或户籍地延长缴费。

  拓展信息:

  苏州职工养老保险延长缴费办理材料:

  1、其他证明材料(高级工程师等各类证件、女管理岗位证明材料、公安派出所户籍底册、待遇领取地确认为本省的相关材料等)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延长缴费申请表

  3、中国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延长缴费风险告知书

  5、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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