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提取时效和次数有何规定?

  答:⑴购建住房、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提取的,自相应票据(证明)开具之日起的一年内有效。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因离退休、出市区工作等销户提取的,不受时效限制。
  ⑵购建住房、偿还贷款提取的,其次数一年不超过两次,提取日期由提取人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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