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提取时效和次数有何规定?
答:⑴购建住房、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提取的,自相应票据(证明)开具之日起的一年内有效。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因离退休、出市区工作等销户提取的,不受时效限制。
⑵购建住房、偿还贷款提取的,其次数一年不超过两次,提取日期由提取人自行确定。
⑵购建住房、偿还贷款提取的,其次数一年不超过两次,提取日期由提取人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