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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积分入学办理全攻略

导语 昆山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申请一般在4月10日左右启动,苏州本地宝整理了申请条件及流程相关内容,具体请见正文。

  一、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非本市户籍新市民(即昆山市新市民)。

  入学类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非起始年级不适用本积分入学办法。

  特殊群体:昆山市荣誉市民“琼花奖”、昆山之友“并蒂莲奖” 获得者子女,现役军人、当年现役转业干部子女,在昆山工作或居住的外籍专家、港澳台侨人员子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产业人才、优秀高技能人才、企业紧缺型人才子女,按对应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无需参与常规积分排名,超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方可为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申请时持有昆山市住宅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含住宅类商品房网签合同及全款增值税发票);

  申请时持有昆山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6个月及以上;

  申请时持有昆山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12个月以内累计缴费满6个月。

  三、积分规则

  积分构成:总积分=房产年限得分+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得分+参保年限得分+先进典型得分+ 遵纪守法得分,各项指标得分之和为积分总值。

  计分规则: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仅能选择夫妻一方计分,不交错或重复计分;先进典型、遵纪守法指标采用加分方式。

  排名规则:积分由高到低排序;积分相同的,依次比较参保年限得分、房产年限得分、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得分,得分高者优先。

  四、办理流程及时间节点

  公布信息:4月10日前,公布当年度准入学校名单并开放学区查询。

  网上申请:4月10日至4月30日17时,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 “招生入学填报系统”,按提示分区镇、分学段填写拟入读学校及相关信息,录入附件,每个子女仅能申请一所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公办学校。

  材料提交:4月10日至4月30日17时,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 提交至所在地区镇积分入学窗口,窗口初审后退还原件,复印件及表格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后存档。

  房产积分补登:5月31日至6月6日,各区镇积分入学窗口受理住宅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积分登记及学区变更。

  审核评分:相关职能部门在5月31日前完成审核评分工作。

  查分复核:6月1日至6月14日17时,申请人可登录招生入学填报系统查分,对积分有异议的,凭居民身份证到申请窗口提出复核要求,窗口将在 5个工作日内答复。

  学位及排名公布:7月12日前公布准入学校可供学位数;7月19日前公布各区镇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名及各学校二次填报志愿可供学位数。

  二次填报志愿:7月20日至22日,达到区镇准入线但未被申请学校录取的,登录招生系统二次填报志愿,系统按志愿自动录取,区镇不统筹协调。

  入学办理:7 月底前,各区镇积分入学窗口将纸质资料分发至准入学校;申请人凭相关材料原件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现场核对,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视为自动放弃。

  五、办理渠道

  线上渠道:昆山市人民政府网“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用于网上申请、查分等)。

  线下渠道:各区镇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窗口(负责政策咨询解释、网上信息核对、资料现场初审、材料接收、积分复核、房产积分补登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苏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对话框回复【昆山积分】即可获取昆山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最新政策、申请时间/条件、申请入口、计分规定、全流程时间安排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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