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苏州高铁新城北河泾街道将于2026年3月10日—4月10日期间,组织开展2026年秋季入学信息调查登记工作。
苏州高铁新城(北河泾街道)2026年秋季入学信息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位苏州高铁新城(北河泾街道)居民:
根据工作安排,为应对入学高峰,合理划分幼儿园服务区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招生入学服务的措施,现组织开展2026年秋季入学信息调查登记工作。凡符合2026年秋季入学年龄的、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请于2026年3月10日—4月10日期间:
原属居民持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社区登记有关信息;
住宅小区居民准备相关证件原件,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苏州高铁新城(北河泾街道)2026年秋季入学信息线上调查登记平台”, 按要求登记有关信息。
一、信息调查登记对象
1. 属于北河泾街道朱泾、胡巷、常楼、如意、大湾、双泾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或父母属于朱泾、胡巷、常楼、如意、大湾、双泾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2. 属于北河泾街道朱泾、胡巷、常楼社区原住民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或父母属于朱泾、胡巷、常楼社区原住民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原属居民持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社区登记有关信息);
3. 在搬迁安置前属于北河泾街道朱泾、胡巷、常楼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或父母在搬迁安置前属于朱泾、胡巷、常楼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原属居民持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社区登记有关信息);
4. 非北河泾街道户籍,但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北河泾街道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5. 非北河泾街道户籍,但父母(法定监护人)已在北河泾街道购买期房、且在2026年8月31日前已取得期房证明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对应网签备案合同号、由开发商出具的购房全款发票)的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和学生;
6. 非北河泾街道户籍,但父母(法定监护人)已在北河泾街道购买住宅房屋、且在2026年8月31日前能够取得合法固定住所不动产权证的幼儿园适龄儿童。
二、所需提供材料
1. 属于北河泾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予以信息调查登记:适龄儿童(学生)和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儿童和学生必须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本户口簿上),父母(法定监护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儿童和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产证原件(产权登记必须是儿童和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姓名)。
2. 非北河泾街道户籍、在北河泾街道购买住宅房屋的适龄儿童和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予以信息调查登记:
(1)适龄儿童(学生)和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儿童和学生必须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本户口簿上),父母(法定监护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儿童和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产证原件(产权登记必须是儿童和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姓名);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和学生可提供期房证明材料原件;学前教育段适龄儿童需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的相关社保证明。
(2)父母(法定监护人)已在北河泾街道购买住宅房屋、且在2026年8月31日前能够取得合法固定住所不动产权证或期房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和学生(期房证明只适用于义务段起始年级),提供购买住宅房屋的有关合同、发票的原件(合同、发票登记必须是儿童和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姓名)。
3. 经北河泾街道相关社区审核(盖章)认定为社区(原住民)生源的适龄儿童和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予以信息调查登记:适龄儿童(学生)和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儿童和学生必须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本户口簿上),父母(法定监护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儿童和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以上产证指住宅房屋产证(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且适龄儿童和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该住宅房屋全部产权。
2. 根据2016年苏州市和相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精神,2016年起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3. 参加积分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和学生,请参照积分入学相关政策执行。
4.本次信息调查参照2025年秋季入学(园)政策和施教区(服务区),是生源调查的重要参考,但不作为2026年秋季入学凭证。2026年秋季入学登记以2026年公布的入学(园)政策和施教区(服务区)为准。
2026年苏州高铁新城(北河泾街道)各社区地址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