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人才引进公告2024

导语 为加强人才储备,现面向海内外引进5名具有国际化视野、专业化能力的优秀人才充实部分管委会机关。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人才引进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重要的合作项目,连续8年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评中综合排名第一,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为苏州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为加强人才储备,现面向海内外引进5名具有国际化视野、专业化能力的优秀人才充实部分管委会机关。

  一、引才岗位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居民和拥有外国永居证的人员),政治品质良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研究生阶段需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世界前100名高校全日制毕业,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国内“双一流”高校名单参照中国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附件2)。

  世界前100名高校主要参照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排名〈THE〉、美国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

  “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 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岗位,报考人员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4.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应学位,其他国(境)外学历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具体工作经历认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以及根据园区管委会相关要求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引才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意向报名人员请登录网址入口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09:00~2024年12月29日17:00,此公告同时发布在圆才网站(www.o-hr.com) ——“热招职位”中。

  (2)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申辩内容请发至zhouzd@o-hr.cn,以收到邮件回复为准。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2:00。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网站上传相关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考录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6。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顺延至2024年12月30日17:00。

  3.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因应聘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笔试和资格复审

  (1)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行政能力、英语、公文写作,满分100分;部分岗位加试专业试卷,满分50分,笔试总成绩最终折成百分制。笔试不设范围,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2)笔试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资格复审在笔试后举行,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公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外语口试、面试、心理测试

  面试共有两轮,其中第一轮为结构化形式,第二轮为访谈形式。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排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一轮面试、心理测试和外语口试的人选;第一轮面试后,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口试成绩占10%,根据总分高低排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轮面试的人选。

  外语口试与第一轮面试同天进行;心理测试在第一轮面试后择期举行。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的,取消后续二面资格,缺额不再递补。心理测试成绩仅作参考,不计入面试总分。

  二轮面试结束后,按笔试、一面、口试成绩占60%,二面成绩占40%折算分数,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在合格线以上按分数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有同分,按照笔试、一面、口试成绩总分,取高分者。如笔试、一面、口试成绩总分仍相同,取笔试成绩高分者。

  4.体检和考察

  对最终面试合格人员,按照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岗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

  5.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信息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可按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视情况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不再递补。

  四、其他

  1.报名者应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取消相关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报名咨询:86-0512-66605751,66605856,66605964,66605867(工作日9:00-11:30、14:00-17:00);技术支持:86-0512-66605920。

  五、本公告由中共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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