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导语 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精神科医生1名。详细情况如下:

  2025年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精神科医生1名。详细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为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阶段为精神病学、精神卫生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需要提供资料:①个人简历;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其他证件(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培合格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1份复印件;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太仓市东仓南路101号,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门诊四楼)。

  4.报名时间:2025年1月8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周六、周日休息),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在合格分数线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政审、公示、录用及待遇

  1.经体检、政审通过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三、其他

  1.本简章最终由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572401;监督电话:0512-53890607。

  2.本简章通过“健康太仓”微信公众号、“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公众号等途径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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