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长期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导语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规定,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4名。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规定,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2025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志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单位发展需要,能胜任教学、科研等工作。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9年4月8日(含)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相关待遇
薪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吴江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条件的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可享受相关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80708808@qq.com。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
(三)报名提交材料
1.《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2025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本科及以上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3.本人主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扫描件。
4.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
经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人员名单后在吴江区政府网站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公示3天无异议后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
五、资格复审和考核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以及考核的时间和要求在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官网另行通知。
(二)考核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核总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吴江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待办理完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统一报销。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七、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核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学校根据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吴江区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落实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保险。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区教育局:0512-63981968;区人社局:0512-63950942)。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江苏省震泽中学:0512-63053111;
吴江中学:0512-63026111;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0512-63981971、63981967。
附件1: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2025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
附件2: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2025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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