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第七批统一公开招聘报名指南,详情如下。
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第七批统一公开招聘报名指南
一、报名入口
应聘人员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https://rccp.jtzyzg.org.cn),在相应的招聘公告处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5月26日9:00至6月3日18:00
资格审查:5月26日9:00至6月4日18:00
考试确认:5月26日9:00至6月5日18:00
打印准考证:6月8日9:00起
笔试时间:暂定6月14日上午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5月26日9:00至6月3日18:00,应聘人员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在相应的招聘公告处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部分岗位要求择业期人员提供《未就业承诺书》。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包括《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目录(https://yz.chsi.com.cn/zyk/)、《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资格审查
5月26日9:00至6月4日18:00,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在6月3日18:00前申请报考其他岗位;
• 资格审查意见为"退回修改"的应聘人员,可在6月4日12:00前按审查意见修改、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
• 6月4日18:00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各招聘单位确定的比例应当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开考。若岗位取消,6月5日9:00至6月5日12:00,由招聘单位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取消岗位招聘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确认
5月26日9:00至6月5日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点击"我的报名"进行考试确认。逾期未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6月8日9:00起,考试确认成功的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安排
笔试暂定6月14日上午举行。共设北京、大连、南京、厦门4个考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用现场纸笔考试的形式,重点测查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五、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诚信承诺,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应聘进程。
3. 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咨询电话
| 单位名称 | 咨询电话 | 监督电话 |
|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 | 010-65293051 | 010-65292166 |
|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 | 010-61591803 | 010-61591667 |
|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 010-58278401 | 010-58278460 |
|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 010-62079540 | 010-62079875 |
|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 | 022-59812383 | 022-59812346 |
|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 010-65293695 | 010-65293683 |
| 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 010-65299192 | 010-65299197 |
|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 021-66072645 | 021-66072874 |
| 长江引航中心 | 025-58996155 / 025-58996151 | 025-58996020 |
| 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 | 021-35080196 | 021-55095191 |
技术咨询电话:010-65299061、010-65299059
监督电话:010-65299083
监督邮箱:jtysrccp@163.com
七、报名所需材料
1. 个人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在线填写)
2. 学历学位证书
3. 择业期人员需提供《未就业承诺书》
4. 京内事业单位岗位需提供北京市常住户口证明或符合调配人员要求的材料
5. 其他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详见《岗位信息表》
公告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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