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
导语 姑苏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于2017年6月发布实施,对特殊人才,开辟专门渠道,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人才是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苏州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抓人才就是抓发展,抓人才就是抓未来。为回答好“创新四问”,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强化市场发展、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引才机制,深入实施古城复兴、创新驱动、文化引领、民生优先四大战略,加快推进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建设,以人才优先发展塑造新一轮发展优势、创新优势和产业优势,根据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姑苏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更具竞争优势的人才培养与引进政策
1. 科技领军人才“集聚工程”。重点支持大数据和信息安全、软件和互联网服务、检验检测和认证等科技服务业领域的海内外高科技领军人才到姑苏区创新创业。给予区级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安家补贴最高100万元,科研经费最高100万元,提供不少于100平米的工作场所,补贴三年租金。实施区领军人才项目孵化计划,对认定为A、B类的人才项目,给予房租补贴等扶持政策。对特殊人才,开辟专门渠道,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2. 本土企业创新人才“提升工程”。进一步突出企业在引才中的主体地位,支持本土重点企业、科研院所、老字号等通过引进培育创新人才和团队开展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品牌创新,实现本土企业的转型升级。本土企业引进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给予创新领军人才最高20万元安家补贴,并给予引进单位最高20万元引才奖励。对创新突破、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重点服务业创新团队给予最高30万元的项目资助。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提升本土人才整体成长力的“突破口”,到2020年,培养100名专于企业治理和资本经营的行业领军型企业家、专于产业链拓展和价值链升级的成长型企业家、专于新兴产业运作的创新型企业家、专于商务商贸和国际市场运作的外向型企业家等四类企业家。
3. 古城保护人才“汇智工程”。围绕古城保护“五篇文章”,做好三支人才队伍的引进培育工作。引进用好古城保护利用人才,重点引进古城规划设计、古建修复、古城文化开发、古城运营管理等人才和团队,探索古城总规划师、总建筑师、总营造师等高端专业人才聘任制,做好整体保护与有机更新。提升文化传承创意人才整体层次,特别加强具有一技之长、具备创新富民本领的乡土人才培养,到2020年,引进培养30名传承姑苏文化的传统文化名人,50名创新姑苏文化的创意设计人才,30名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文化职业经理人,10名推广和服务姑苏文化的文化经纪人,实现文化兴盛。选树培养高端中介服务人才,推动古城业态转型,集聚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技术认证、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高端中介服务人才。
4. 社会事业人才“引育工程”。深入实施姑苏区教育人才计划,做强做优姑苏教育,着力引进一批具有较高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或较强创新实践能力的教育人才,围绕江苏省特级教师、苏州市名教师(名校长)、苏州市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大力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到2020年,培育新增“姑苏区高层次教育人才”30人。大力推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到2020年,引进和培养10名能够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的领军人才,30名能够支撑和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的重点人才,辖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1000人以上。全面实施“人才兴卫”战略,通过加强人才培训,力争到2020年培养姑苏名医、名护各10名、 疾病预防控制学科带头人8名、市级首席监督员2名。
5. 紧缺人才“倍增工程”。以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为目标,围绕“历史文化保护示范区、高端服务经济集聚区、文旅融合发展创新区、和谐社会建设样板区”建设,以提升战略主导产业、优化优势支柱产业、培育新兴产业为重点,到2020年,引进紧缺人才300名,给予1.2万元到7.2万元的薪酬补贴。优化紧缺人才认定标准,破除唯职称、唯学历、唯资历等评定标准,突出市场导向,以能力和业绩作为人才认定的主要方式和标准,集聚一批企业贡献明显的“实战派”紧缺人才。
6. 高技能人才“支撑工程”。充分发挥企业培养技能型人才的主体作用,加快培养一支与产业体系相匹配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20年,全区高技能人才达10000人,引进培养区高技能重点人才100名、企业首席技师50名,评选设立区技能(专技)名师工作室50个。制定姑苏区紧缺高技能人才需求目录,实施区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计划,对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奖励。打造“职业评价、一技一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品牌,引导企业、行业搭建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平台,在全区探索开展适应姑苏产业特点和发展需求的多元化职业技能社会化评价活动。
二、构建更加灵活高效的人才使用与管理机制
7. 探索人才举荐机制。探索实施区级领军人才专家举荐制,发挥以才荐才、以才引才的正向效应,建立人才举荐专家库。面向重点领域,凡经专家库内3名以上专家举荐,可直接入选相应人才计划,经验收,享受“后资助”政策。建立举荐质量分析机制和推荐权重优化机制,动态调整人才举荐专家库,形成人才群体参与推动人才发展的良性机制。
8. 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坚持产业引才、以才引才、柔性引才,打造全面引才之势。制定《姑苏区重点支持产业引才目录(试行)》,立足科技服务、商务、教育培训、金融创新服务和古城保护与开发利用等重点产业,推进引才精准化。实施社会化引才,大力发展和培育人才中介与专业社会组织,探索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人才服务目录,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推进人才工作的社会转移。加强与知名猎头机构、专业组织等合作,鼓励支持其定点定向引进人才,按照引才成效,给予最高30万元的引才奖励。推动省“双创”人才、市姑苏领军人才、知名专家等参与人才引进并给予奖励。进一步发挥科技镇长团服务地方科技人才作用,支持科技镇长团引进人才项目。
9. 丰富各类引才活动。开展“走出去”活动,用好广交会、留交会、大连海创周等平台,逐步在重点高校、协会等举办姑苏专场推介会,在各类活动中发现人才、引进人才,提升“走出去”引才成效。推动“请进来”活动,进一步办好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姑苏区分会场、姑苏创新创业精英团队大赛等活动,支持部门、新城街道、企业协会主办或承办各类引才活动,组织人才来姑苏参加项目路演、主题论坛等活动,推动一批人才项目落地姑苏。支持团委、工商联、妇联等群团组织举办各种类型的招才引智活动,形成更加立体化的招才引智格局。
10. 探索人才柔性使用方式。实施“姑苏专家智库计划”,建立专家特聘制度,吸引高端智力服务姑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淡化区属人才、市属人才、体制内人才、体制外人才界限,积极开展专家服务基层行动,在重点领域充分利用各类人才服务姑苏发展。在企业和街道社区探索建立专家服务基地,承接专家智力资源转移,推进各类人才专家服务企业转型、基层民生等,激发人才反哺社会,共享人才工作发展成果。
11. 推动高校院所协同创新。鼓励在苏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市属事业单位人才,携带科技成果到姑苏实施成果创新转化,或领衔创办(参与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热工院、防水院等大院大所与辖区企业开展创新项目合作。支持辖区高校院所将实验室、大型科研仪器以低成本、市场化方式提供给“双创”人才使用。推动名城名校合作,进一步发挥苏州大学的人才溢出效应,切实推进教授博士进企业。鼓励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区内受聘兼任技术和管理职务。
12. 加强人才项目的绩效考核。建立创业类人才项目团队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围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科技效益,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评选人才的跟踪,完善人才动态管理与退出机制,切实发挥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探索人才开发资金“拨改投”,适时设立姑苏区领军创业投资基金,对人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研究领军人才企业分阶段扶持政策,针对人才企业初创期、发展期、成长期、规模扩张期等阶段,采取差异化的扶持政策,推动人才企业做大做强。
三、完善更加便捷周到的人才服务机制
13. 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到2020年,建成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25家,支持建设具有姑苏特色的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积极探索适合姑苏发展的孵化模式,积极引导创业者进入科技、文化、电子商务等与姑苏产业发展契合度高的创新创意领域,汇集创新人才、创意点子、创业团队。支持众创空间举办各类项目路演活动,统一对外宣传,形成姑苏品牌。
14. 推动人才载体建设。鼓励对产业集聚度在70%以上的特色楼宇进行重点扶持,人才政策向专业产业园区倾斜,对重点人才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加快科技和文化的深度融合,推动一批符合历史文化片区定位的科技型企业向桃花坞、渔家村等项目集聚。支持新城街道整合载体资源专项用于人才项目引进,提升新城街道承接人才项目能力。将人才项目的引进作为星级楼宇申报评定的重要内容,加强人才政策和楼宇政策的双向联动。
15. 完善企业经营全流程服务。扶持科技服务业发展,重点引进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专业咨询策划、金融投资、技术转移等专业服务机构,实现专业服务机构的产业链集聚。以芯谷金融创新产业园等载体为依托,进一步发挥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作用,推动P2P、众筹融资等金融信用中介服务平台规范发展。适时出台姑苏区扶持领军人才发展金融政策,在科贷平台贷款、项目贷款贴息、担保等方面给予支持,强化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支持。搭建科技合作平台,依托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等,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购买科技咨询、检验检测、经营诊断、人员培训、技术转移等专业化服务。
16. 提升人才生活保障水平。优化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发挥姑苏基础教育名校资源优势,探索完善公办学校定点吸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制度。探索采用政府补贴等形式,提供高层次人才父母居家养老服务。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为高层次人才配备健康顾问,提供预约诊疗和定期体检服务,加强领军人才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加快区属人才公寓建设,对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提供2年期的人才公寓优租服务。加强高层次人才文化服务,组织高层次人才及家属参加辖区内各类文化表演、展览、交流等活动,提升高层次人才文化认同感。
17. 提供“一站式”人才服务。整合相关部门人才服务职能,开通人才服务专线,设立人才服务专员,为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融资对接、业务办理等“一揽子”服务。成立行业“人才之家”,集聚和服务高层次人才,完善基层人才阵地建设。
四、健全更加坚强有力的人才优先发展保障机制
18. 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全区人才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挥作用。加强对各类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强化人才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认同感和向心力。建立新城街道人才工作季度例会制度,分解落实任务,进一步引导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健全人才办工作制度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坚持重要事项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人才开发资金使用效率。
19. 建立党政领导联系人才制度。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人才工作专题调研,至少挂钩联系1名重点人才(项目),与专家人才保持密切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座谈联谊活动,鼓励高层次人才为区委、区政府建言献策,增强高层次人才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20. 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激励与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力度,纳入“一把手”抓党建述职内容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探索将人才项目的引进列入国资考核体系,国资载体提供一定空间,定向用于新城街道招才引智,形成工作合力。鼓励基层创新特色工作,通报奖励人才科技工作先进街道、创新进步街道和先进个人。推动基层人才工作和组织两个全覆盖,逐步实现基层人才工作机构实体化运作。加大基层人才工作队伍培训力度,夯实完善工作基础。建立高层次人才流动信息报告和预警机制,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积极主动担当,及时根据本措施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地。本措施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与我区此前出台的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从优、从高”的原则执行。
附件: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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