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外产生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渠道

导语 女参保人员在外地产前检查、生育分娩或因紧急情况在本地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结付后,再进行报销。

  女参保人员在外地产前检查、生育分娩或因紧急情况在本地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结付后,再进行报销。

  办理渠道:

  1、苏州市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网点、合作银行网点

  2、“江苏医保云”APP-“我要办”-“生育报销” 办理

  3、“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通过“掌上大厅-在线办事-本人生育报销”栏目进行申请

  注意事项:

  生育医疗费用高于本市同类医院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付,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结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苏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输入【生育】即可获取苏州生育登记方式/入口、生育津贴发放查询、产假、生育检查报销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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