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享受条件+拨付标准+途径

导语 配偶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时,男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苏州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享受条件、拨付标准和拨付途径

  1. 享受条件:

  ①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②配偶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时,男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③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 计发标准:

  ①妊娠3个月内流产的,445元;

  ②妊娠3-7月流产、引产的,1100元;

  ③顺产的,4050元;

  ④难产的,4250元;

  ⑤剖宫产或生育多胞胎的,4800元。

  3. 拨付时间:

  在医保部门收到参保人申请及材料,并经核实和审核后10个工作内拨付。

  4. 拨付途径:

  拨付至参保人员指定银行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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