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人才房票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标准+流程)

导语 人才房票是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人才购置纳入高新区房源库的新建商品住房的人才住房券,遵循“-人-票、专款专用”原则,与人才安家(购房)补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补贴等同类政策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时间:2025年3月13日起,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

  房票有效期:在2025年10月31日前使用,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申请条件

  1.在本区申报入选区级及以上人才计划且目前仍符合申报相关条件的人才。

  2.在本区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大专(高级工)及以上人才。

  3.意向来(留)苏州工作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在校生。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即可

  补贴标准

  (一)房票补贴。

  根据人才类别可享受的补贴标准,给予一定额度的人才房票。

  (二)购房优惠。

  纳入房源库的国资公司控股的商品房项目,在房票补贴基础上可享受国企团购优惠政策(具体以项目公布为准)。鼓励非国资公司控股商品房项目参照执行。

  (三)贷款优惠。

  参照市、区人才乐居政策相关标准执行。

  房源范围:详见“乐居高新人才房票”小程序。

  申办流程及使用

  1、申请方式

  点击房票申请

  「填写个人基础信息」

  基础信息包含: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单位所属功能片区、手机号、联系地址。

  「上传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包含基础和关联证明两部分

  基础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近1个月内社保记录(含灵活就业人员)或近1个月内个税记录

  3.已取得的最高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专无须提供学位证书

4.国(境)内高校在校生提供学校或院(系)出具的在读证明(需体现学历层次)和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在校生提供学校或院(系)出具的在读证明及录取通知书(需体现学历层次、学制形式,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

  关联证明材料

  提交成功且审核完成后,申请人可在小程序中领取相应额度的“苏州高新区人才房票”电子票

  2、核验流程

  1)申请人在核验前需,在小程序内点击“我的”一“申请记录”一“已通过”下载《苏州高新区人才房票使用承诺书》打印并签名。

  2)在购房时出示“苏州高新区人才房票”电子票由开发企业核验后生成房票使用顺序号(夫妻叠加使用的生成同一个使用顺序号)人才房票补贴先核先得

  剩余额度请查看小程序中进度条

  3)开发企业在小程序中上传复核材料 包括商品房认购协议定金付款凭证(含银行流水) 叠加使用的另需结婚证、户口簿、家庭名下住房数量证明

  4)开发企业将收集整理后的相关材料递交至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提交审核

  3、名单公示

  经各部门核查后人才乐居办会议审议后的名单在“苏新乐居”小程序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4、房票使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开发企业将人才房票,按复核通过后的票面金额一次性抵扣房款,人才房票可抵首付但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如有超过的,则按照实际购房款享受房票补贴超额部分不再享受。

  咨询电话

  使用管理

  1、实名持有

  人才房票实行实名制,每名申请人限申领人才房票一张、只享受一次,不得抵押、提现、转让、赠与等。

  2、有效期限

  人才房票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使用,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3、房源管理

  区住建局组织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名,经审核后纳入房源库,并扎口负责房源库的日常管理。

  4、使用规则

  使用人才房票所购住房原则上不得毁约退房,所购住房应是本人完全产权(在校生可与直系亲属共有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房票资格且共同申请的,购买高新区首套住房的,可叠加使用,购买二套住房的,一方全额享受,另一方按50%享受,购买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可叠加使用。

  其他事项

  1.本细则所涉用人单位应在高新区辖区内,原则上按照工商注册地确定隶属关系,工商注册地、社保缴纳地与主要税收地不一致的,以社保缴纳地、主要税收地一致为准。

  2.申请人、开发企业应对申请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复核不通过的需自行支付房票已抵扣金额。对于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申请人及开发企业,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3.人才领取房票后未购买商品住房,又获评更高层次人才的,在有效期内可申请换发房票。

  4.当房票核销总金额大于人才房票预算经费时,按核验房票生成的使用顺序号确定拟获得人才房票的人员。

  5.使用人才房票购买区内人才公寓房源的情况一事一议。

  6.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区工委人才办、区住建局。

  7.本细则自2025年3月13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

  相关问答

  Q:使用苏州高新区人才房票对购房时间是否有要求?

  使用人才房票补贴购买的商品房需要在政策执行期内(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10月31日)办理认购及网签备案手续。

  Q:凭人才房票能购买哪些房源?

  苏州高新区人才房票房源库在“乐居高新人才房票”中“房源查看”板块公示,目前上线第一批次房源,后续将根据开发企业自愿申请更新房源库。

  Q:如何确定获得人才房票补贴的人员?

  按照购房时核验房票生成的使用顺序号确定拟获得人才房票补贴的人员,若复审被驳回,则需要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再由开发企业核验后生成新的使用顺序号。剩余额度可查看小程序中的“预算总额剩余额度”进度条。

  Q:外地高校的在校生是否能申请人才房票?是否有地区限制?

  在校生无地区限制,只要是有意向来(留)苏的在校生均可申请使用苏州高新区人才房票。

  Q:房票将以何种形式兑现?

  人才申请通过后可在“乐居高新人才房票”小程序中生成电子房票,购买商品住宅时由开发企业核验并提交复核材料,复审通过后报人才乐居办主任会议审议,公示无异议后即可抵扣相应金额的房款。

  Q:才房票补贴政策与契税补贴政策能否同时享受?

  若人才同时满足人才房票补贴政策和契税补贴政策的要求,可同时享受。

  Q:人才房票与安置房货币化房票能否叠加使用?

  若人才同时满足人才房票补贴政策与安置房货币化房票政策,可以叠加使用。安置房货币化房票政策相关要求请咨询属地征收部门。

  Q:对叠加使用的申请人,其家庭名下在高新区的住房数量如何认定?

  包括人才及其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名下在高新区内已登记的住房数量和已完成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但尚未完成不动产登记的住房数量。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苏州本地宝】宝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房票】即可获取申请时间、平台及入口、房源范围、申请流程、所需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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