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苏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1630元/月提高到1692元/月,苏州市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2025苏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1630元/月提高到169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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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包括哪些?
1.具有苏州市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收入低于本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劳动能力: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3.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履行能力:
(1)特困人员;
(2)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本市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本市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4)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本市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本市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5)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本市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4.财产符合政策规定(如:车船、房产、金融资产等符合规定)。
5.其他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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