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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苏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指南

导语 苏州市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包括哪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如何申请?需要哪些材料?一起来看看吧

  01苏州市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包括哪些?

  1.具有苏州市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收入低于本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劳动能力: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3.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履行能力:

  (1)特困人员;

  (2)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本市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本市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4)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本市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本市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5)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本市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4.财产符合政策规定(如:车船、房产、金融资产等符合规定)。

  5.其他相关条件。

  0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如何申请?

  1.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提交申请。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当履行相应的委托手续。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

  3.县级市(区)民政部门或经授权(委托)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确认。

  03特困人员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1. 申请人和赡(扶、抚)养义务人的身份证(号码)、申请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申请社会救助信用承诺书。

  2. 不能通过政府间信息共享获取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相关材料。

  3.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04特困人员有哪些救助待遇?

  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照料护理服务、医疗保障服务、丧葬服务、住房保障、教育保障、关爱服务。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由集中供养机构提供生活和照料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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