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育保险金从什么时间开始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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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生育保险金从什么时间开始领取?
符合《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令第161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需要在生育或流产出院后五个月之内,向社保部门填表申请。
符合享受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条件的女 职工,应在产后费用结付 6 个月内,持本人就医证卡、居民身份证、出院小结、新生儿《出 生医学证明》,到单位社保关系所在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部门(以下简称市、 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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