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苏州高校院所引才补贴申请条件

导语 根据文件通知,高等院校、科研院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单个单位同一年度补贴总额最高2000万元。此外,予以认定的人才也将获得相应的公积金贷款、子女入学、政策优先申报等待遇。

  申 报 条 件

  (一)申请引才补贴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用人单位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有对外公开、规范完整的人才引进及配套政策。

  2. 用人单位应结合苏州市和本单位发展实际需求,制订《重点引才学科(专业)目录》,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3. 用人单位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应采取协议年薪制、安家(购房)补贴等可量化的特殊支持政策,被引进人才税前年薪一般不低于38万元(2018年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或安家(购房)补贴不低于50万元。

  4. 用人单位一般员工的招聘不在支持范围之内。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A类、B类、C类人才一般分别不超过55周岁(1964年5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196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和45周岁(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

  2. 2017年1月1日以后从苏州大市范围以外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全职到岗工作,在苏缴纳社保或个税。

  3. 学科专业和研究领域须列入本单位《重点引才学科(专业)目录》。

  更多详情:2020苏州高校院所引才补贴申请指南(对象+时间+条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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