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湖卫生人才分层培养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导语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和科教强卫战略,加快卫生高层次人才和医学专家团队引进,加强苏州工业园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特制定本操作细则。
附件:
金鸡湖卫生人才分层培养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全面提升苏州工业园区医疗卫生技术水平,根据《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卫生人才计划实施意见》(苏园管〔2020〕49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分层培养的卫生人才在5年培养周期内给予一定的项目资助,为做好项目评审管理工作,特制本办法。
申报对象
列入金鸡湖卫生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相应层次培养计划的人才。
二、选题范围和要求
1.选题范围侧重目前园区卫生事业急需解决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2.申报的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立题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科学性强,切实可行,符合医学伦理原则和相关法规要求。
3.项目开展单位具备开展新技术引进和科学研究的基础,具有用于项目开展的较为先进、完备的技术条件。
4.项目开展单位具有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好的专业技术团队;团队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5.研究期限不超过五年。不得与已获得各级各类资助的项目重复,禁止同一项目多头申报。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对象填写《金鸡湖卫生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后上报园区社会事业局。
2.项目评审。园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形成评审意见。
3.审定与公示。园区社会事业党委召开党委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审定,审定后进行公示。
4.发文。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四、时间安排
项目资助每年4月启动申报与评审。
五、资金管理与考核
1.项目启动经费按预算先期拨付50%,项目结束并经考察达成预期目标的,在额度内按实际支出拨付资助。项目资助经费按规定拨付至人才所在单位,所在单位要加强项目经费管理,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2.人才应在培养周期内完成项目,由园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即可查看人才新政,还可以查询更多人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