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导语 苏州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的学员可以获取生活补贴、商业保险补贴、带教补贴等。见习学员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标准享受见习单位给予的生活补贴。
(适用于高新区、姑苏区、吴中区)
见习待遇和补贴条件及标准
待遇及补贴
1.生活补贴:
见习学员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标准享受见习单位给予的生活补贴。
见习基地按照每人每月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60%的标准享受政府给予的见习补贴。
2.商业保险补贴:
由政府按自然月每月统一为见习学员购买综合性商业保险。
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如发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可根据《商业保险协议》进行理赔。
3.带教补贴:
见习基地的带教老师根据带教见习学员人数按照每名见习学员每月150元的标准享受政府给予的带教补贴。
见习学员生活补贴和带教老师带教补贴实行见习基地先行支付后政府补贴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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