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虚拟优租房申请指南

导语 苏州工业园区虚拟优租房申请指南如下,包括申请入口、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补贴标准、联系方式等信息。

  虚拟优租房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以下调整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1、各档补贴标准为最高发放金额,实际补贴金额不高于租赁合同月租金;同时2025.1.1起,首次申请且已享受过虚拟补贴的人才,不可再重复享受实体优租房政策;虚拟优租房补贴最长享受年限为2年(适用于从未享受过虚拟补贴的人才,2025.1.1以前已享受过虚拟补贴的人才按原政策继续享受)。

  2、园区集中式公寓加大了新增供应,整体供量可满足人才需求,租住区外房源的人才不再发放补贴(已享受过“区外补贴”的人才按原政策继续享受)。

  根据最新政策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虚拟优租房补贴将直接发放至虚拟补贴申请人的社保卡中,不再发放至房东银行卡账户。请知悉!

  发放方式:

  补贴每3个月发一次,将直接打入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补贴可连续发放2年(24个月),人才也可因租房中断而申请暂停和继续发放,但总时间不能超过5年(60个月)。

  虚拟优租房申请条件:

  房产条件:

  1.未在苏州市区购房;

  2.本人和配偶在苏州市区无居住条件。

  备注:苏州市区包含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相城区、吴中区、吴江区。

  公积金条件:

  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专户或住房账户购房的正常缴纳园区社会保险的甲类计划员工和乙类计划员工。

  1.正常缴纳,未停缴、断缴;

  2.公积金类型:机关事业类、甲类、乙类(缴纳住房公积金)

  3.如动用过园区公积金用于购房贷款、摊还、提取等,无法申请。

  学历条件:

  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等

  1.申请人学历需学信网可查询(海外学历和军校等特殊院校需认证后方可查询);

  2.申请家庭户需申请人为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已婚。

  特别提醒:

  入住优租房后退租的不再享受人才租房补贴。

  虚拟优租房申请材料:

  (一)需要向房东索要信息但并不需要房东提供书面材料的部分如下:

  租赁房屋坐落位置(坐落位置必须和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上完全一致,务必请房东准确提供,否则会造成审查无法通过)

  (二)需要准备书面材料扫描件并上传的部分如下:

  1.房东即出租人(必须为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2.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

  3.房东即出租人银行卡扫描件;

  4.租赁合同发票扫描件(纳税是房东应尽的义务,必须开具租房发票),租赁园区房源房东若尚未开具租房发票,申请时可选择“代开票”,由园区租房管理公司统一代开发票;

  5.申请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已婚申请人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扫描件。

  虚拟优租房补贴标准:

  苏州园区虚拟优租房补贴标准:

  单身型/合租型补贴

  申请人可选择整租或与他人分租成套房源,即独自租赁整套房源或其中某一居室。

  家庭型/整租型补贴

  申请人必须整租成套房源,即申请人独自租赁整套房源,为房源唯一承租人。

  虚拟优租房房源条件:

  1.苏州城区范围内,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符合出租条件的个人成套住宅(含别墅等)。

  2.园区范围内国资企业、村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企业建设并规范运营的长租公寓和集宿楼等集中式公寓(需至园区管委会公租房管理中心报批通过后才能纳入)

  集中式公寓名单:E—HOME共享·家公寓、欢寓公寓、芭菲文华公寓、芭菲MBA公寓、芭菲翰林缘公寓、芭菲文萃公寓、芭菲国际公寓、亭苑星辰、畅苑星辰、芭菲青年公寓、乐璟东景社区、乐璟莲香新村社区、恒泰星寓唯锦苑项目、芭菲科研公寓、芭菲精品公寓、中海海堂服务式公寓(苏州奥体店)

  虚拟优租房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12-66606330

  人工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热线电话为“最拥堵”的咨询方式,建议优先通过官网“咨询服务”联系

  咨询入口:点击进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虚拟】即可获取苏州虚拟优租房申请入口、资格自测、申请指南、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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