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

导语 日前,苏州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表明,自2017元旦起,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

  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

  1.参保人员本市市区户籍满20年,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人每月380元;

  2.本市市区户籍不满20年且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每人每月240元。

  苏州市人社局发布的通知如下:

  关于调整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苏人保规〔2016〕1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养老待遇水平,根据《苏州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1]15号)、《苏州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人保规[2011]3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2017年1月1日起,市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参保人员本市市区户籍满20年,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人每月460元;本市市区户籍不满20年且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每人每月320元。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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