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州姑苏区残疾人就业补贴和奖励申报标准

导语 在规定的时间里(2024年4月1日至5月31日)已参加姑苏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安排残疾人就业职工数占单位总职工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5%的用人单位(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除外)。

  达比例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标准

  单位达比例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金额=达比例残疾人数×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2+超比例残疾人数×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4。

  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通过资料审核、电话核查、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奖补审核。根据《江苏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残发〔2013〕78号)》,对用人单位弄虚作假,骗取按比例补贴和超比例奖励资金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追回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2.用人单位可关注“苏州残联”微信公众号,在“服务专区”选择“市区奖补测算”进行预测算,符合申报条件再进行申报。

  3.每份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为方便归档,所有申报材料请勿装订。

  姑苏区残联咨询电话:0512-65722088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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