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关于房屋以旧换新和一手商品房网签合同学区认定的公告

导语 为切实做好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现对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中房屋“以旧换新”和一手商品房网签合同学区认定政策进行预告。

  房屋“以旧换新”学区认定

  根据市政府审议通过的《关于昆山市实施商品房“以旧换新”的指导意见》规定,因房屋“以旧换新”造成申请人的子女入学地点发生变化的,可按新房屋申请入学;也可自《存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年内,按原房屋申请入学。

  为保障原房东子女的入学权益,自《存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年内,该房屋学位属于原房东。若重新发生买卖,新房东只能在原房东5年权益期满后,根据当年度市教育局招生入学工作意见要求申请入学。

  为保障原房东子女的入学权益,自《存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年内,该房屋学位属于原房东。若重新发生买卖,新房东只能在原房东5年权益期满后,根据当年度市教育局招生入学工作意见要求申请入学申请人可凭身份证、《《存量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以旧换新”协议等材料到学校或区镇积分入学窗口现场审核。

  一手商品房网签合同和全款增值税发票学区认定

  从2025年起,可凭一手商品房网签合同及全款增值税发票申请入学。申请人在4月10日后先到政务服务中心西区(前进西路1801号A栋),凭身份证,审核认定书(税务窗口领取或招生入学填报系统首页下载)、网签合同、全款增值税发票等材料到税务窗口(4楼)审核,再到住建窗口(5楼)审核,最后凭审核认定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学校或区镇积分入学窗口现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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