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及条件
导语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8名。
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16日至2005年6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6月16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报考人员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报考学历毕业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
(四)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普通高校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书者最迟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2023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3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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