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退伍军人补贴
苏州市退伍军人的补贴政策有哪些?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苏州市退伍军人的补贴政策的相关内容吗?现在就有苏州本地宝小编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吧。
军人补贴
自主就业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安排工作
选择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由安置地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
保险关系接续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持安置部门发给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证》和退役时部队发给的《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表》、退役士兵社保数据光盘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转接手续及申领劳动手册。
教育和培训
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所需经费由政府承担。
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按每人每月750元安排资金。其中:学杂费(含实习实验费、技能鉴定费)、住宿费400元,生活补助费350元。
创业优惠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凭当地安置部门发放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证》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首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退役士兵自主创业采用其他市场主体形式的,在有关政策规定时间范围内免收工商登记注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军人养老
一、干部和士官:
1、退役后参加企业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
(1)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20%的总和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下同)。
(2)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按2014年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12%的总和计算(其中:8%作为单位缴费,4%作为个人缴费,下同)。
2、退役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
(1)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2014年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的20%的总和计算。
(2)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按2014年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的12%的总和计算。
二、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
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的月缴费工资按退役当年下士月起点缴费工资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