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姑苏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指南

导语 苏州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启动申报啦!有什么具体要求?流程如何?请耐心往下看!

  申报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9月25日。

  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苏州人才总入口”(rcsz.hrss.suzhou.com.cn)→人才计划一网申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端,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企业首次申报的,须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填报人员信息。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企业内部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

  (3)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申报范围一)需提供市级以上人才计划证书或认定文件。领军人才非企业法人而是股东的,另须提供企业的股权验资证明;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范围二)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或认定文件(公示文件无效);

  (5)重点产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申报范围三)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须达到1000万元);

  (6)各县级市(区)重点推荐的承担省、市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申报范围四)需提供各地发改(经发)部门出具的红头推荐文件;

  (7)各县级市(区)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申报范围五)需提供各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正式推荐意见(另附表注明公司规模、行业领域、推荐理由等,详见附件2)。

  认定程序

  网上初审:9月1日~9月30日

  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各地人社部门会同各地发改(经发)部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22年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苏府办〔2022〕35号)和《关于调整苏州市2022年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苏重点办发〔2022〕3号)各地进行自主推荐,上报市发改委审定后形成申报白名单,发市人社局录入系统。申报企业所涉的申请人的相关材料由各地人社部门进行网上初审;

  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由各地人社部门对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企业及申请人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初审。

  对通过审核人员进行信用及违法情况审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社局备档。

  网上复审:10月8日~10月31日

  市人社局(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企业及申请人进行网上复审。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按照最终认定人数1∶1.2的比例,分别取初审后排名前400名、3300名的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复审,形成复审通过的企业及人员名单。复审通过人员不足认定名额的,按序递补。复审未通过的申报企业及申请人,不再退回修改信息。

  现场核验:11月1日~11月30日

  由申报企业经办人携带通过复审人员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所在县级市(区)人社部门进行现场审验,查验材料齐全无误后,在《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及所有材料复印件上盖章,并将通过审验的材料复印件整理汇编成册。市人社部门以抽查的方式对通过现场审验人员的申报材料复印件进行现场复核。复核无误后,根据积分排名情况形成建议资助名单。

  认定发文:

  建议资助名单报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即正式发文公布认定名单;公示有异议,由市人社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以上为计划安排时间,具体实施节点请及时关注申报系统首页信息。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

  (2)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如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未明确所学专业,还需提供所学专业佐证材料,如课程设置及其翻译件等);

  (3)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4)社保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参保证明;

  (5)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入职满一年:2022年8月-2023年7月;入职不满一年:2023年7月往前至入职当月);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凭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年份→选择工资薪金这一类别,提供每月详细截图,并统一按时间顺序制作为一张PDF文档),申请人在申报企业年收入根据其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计算,原则上需工作满一年,未满一年的按其所提供的工资薪金实际所得总额计算。

  (6)为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须提供在企业从事该项目的相关岗位证明;

  (7)《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网上复审通过后方可下载,于现场审验时提供,企业及当地主管部门盖章后有效);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已授权专利证书(排名前三)、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等。

  申报材料的企业名称须与企业工商注册名称、系统注册名称一致,若不一致,请提供企业登记通知书(注明原企业名称,变更后企业名称)。以上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中扫描原件上传,并于现场审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审核时视为不通过。

  申请名额

  3000名紧缺人才,其中,为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不超过300名

  申报范围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合伙机构,可组织人员申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1.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符合光子、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工业软件、汽车电子及汽车零部件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和数字金融、现代物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会计审计评估服务等新兴服务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

  4.各县级市(区)重点推荐的承担省、市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全市每年为重点产业项目定向配给的资助名额一般不超过300名;

  5.各县级市(区)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各地每年重点推荐企业一般不超过10家。

  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分渠道申报,各企业择其一,申报人数最多不超过30人。

  申报对象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苏州正常缴纳社保和个税的优秀人才;

  2.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苏州市2023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可在申报系统下载查阅);

  3.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请人在申报当年度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其他事项

  1.各地应高度重视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申报、审核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动员,严格审核,保证质量。本年度将适时对各县级市(区)人社部门初审的有效性进行考核。

  2.已获姑苏人才计划各项子计划资助者,不再重复享受该项政策,请各地在审核时仔细核对。

  3.申请人存在刑事犯罪记录,原则上取消政策享受资格。当年度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原则上取消当年度及下一年度政策享受资格。申请人及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申请人在申报、申领期间相关资质发生重大变化的,需要及时报备,若有虚假瞒报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企业、人才申领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为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分渠道申报并积分排名,分别依据受资助人总数的85%、10%、4%、1%的比例给予6万元、9万元、12万元、15万元的薪酬补贴及相关待遇。薪酬补贴自认定后下一年起分两年等额拨付,每年集中申领一次。

  5.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苏房金〔2018〕79号)相关规定执行,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享受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有效期为2年,以有权部门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时间为准。工作单位(缴存单位)应与有权部门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中载明的工作单位一致。

  联系方式

  各县级市(区)人社部门

  张家港市:56767271

  常熟市:52805355

  太仓市:53568578

  昆山市:57359110

  吴江区:63950227

  吴中区:69388613

  相城区:67591919

  姑苏区:68723210

  工业园区:67068030

  虎丘区(高新区):68753150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

  65811070、69820110、65811055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处(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

  68616149、68616069

  系统技术咨询:65224600

  24小时咨询电话:12345“尚贤”人才热线

  附件1:企业内部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模版

  附件2:各县级市(区)优秀中小微企业推荐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内发送【紧缺】即可查看各区紧缺人才目录,申报计划、申报指南及申报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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