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基本医保参保之医保关系转移指南

导语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包括个人医保信息记录的传递、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

  办理渠道

  转出

  线上办理:

  若新就业地医保机构已接入国家平台(江苏省内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均已接入),参保人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网址详见文末二维码)“个人网厅”中的“转出申请”模块办理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若新就业地医保机构未接入国家平台、申请时报错无法提交成功的,参保人可登录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通过“我要办—转移凭证打印”不见面办理打印“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将凭证交至新就业地医保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线下办理:

  参保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若新就业地医保机构未接入国家平台的,参保人需在原参保地申请出具“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后,再将凭证交至新就业地医保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转入

  参保人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网址详见文末二维码)“个人网厅”中不见面办理“转入申请”。若转出地医保机构已接入国家平台、申请通过校验提交成功的,参保人员只需等待即可;若转出地医保机构未接入国家平台、申请报错办件无法提交成功的,参保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参保地出具的《参保凭证》至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手续。

  办理流程

  (一)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转入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联系函》。

  (二)转出地经办机构接收《联系函》并录入相关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信息表》,同时划转个人账户余额。

  (三)1.转入地经办机构接收《信息表》并录入相关信息;2.转入地经办机构接收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参保人个人账户。

  转移进度查询方式

  参保人通过上述不见面方式申请办理转出、转入业务后,由两地经办机构间配合完成相应转出、转入流程,无需参保人两地奔波。如需了解办理进度,可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网址详见文末二维码)“个人网厅”的“我要查-转移接续查询”或“江苏医保云”APP中的“我要查-转移接续办事进度查询”中进行转移进度查询。

  温馨提醒: 如参保人异地医保转入苏州且涉及个人账户金额转入的,在资金转移注入苏州个人账户的同时会有短信提醒,参保人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即可。

  咨询电话

  医保服务热线: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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