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苏州市优秀人才专项奖励实施办法,苏州市优秀人才可以在申请专项奖励,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政策依据:苏州市优秀人才专项奖励实施办法
适用对象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中连续从业满一年,且符合下列两类情形之一的,可申报本政策:
1.符合《苏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C类及以上,且上一自然年度工资薪金收入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
2.在我市重点产业用人单位中作出突出贡献,且上一自然年度工资薪金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骨干。
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张家港市委及以上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和国有企业领导,不享受本政策。
政策待遇
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标准根据人才上年度对我市产业发展、自主创新等方面的贡献确定,每人每年最高奖励40万元,累计不超过120万元。
申报方式
申报工作按照单位注册地属地管理原则,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每年集中申报一次。敬请关注“苏州人才发布”“苏州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申报通知。
申报流程
申报期内,单位及个人登录“苏州人才总入口” ,进入【人才项目一网通报→配套举措→人才激励“优秀人才贡献奖励“→我要申报】,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申报采用“个人填报信息、单位统一提交”的模式。首次申报的,须先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单位注册。注意:个人信息填报之前须先关联单位,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由单位进行提交审核。
热点问答
Q1.单位信息填报有误、账号无法登录怎么办?
答:企业遇到信息填报有误,可点击右下角用户中心,即可对企业基本信息进行修改保存。如遇无法登录情况的,可联系热线电话0512-65224600。
Q2.申请人入职未满一年的是否可以申报?
答:不可以。申请人须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至少有1年以上社保或个税缴纳累计时间。
Q3.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app上哪些所得项目(税种)可以纳入薪酬计算?
答:工资薪金总额仅限申请人在申报单位“工资薪金”收入中的工资薪金和年终奖收入,“工资薪金”收入中个人股权激励收入不算,其他收入如股权、分红、偶然所得等均不计入本次统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苏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就业补贴】即可获得苏州最新补贴政策、申请入口、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补贴标准、发放时间、咨询电话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