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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优秀人才专项奖励办理指南(适用对象+补贴标准)

导语 根据苏州市优秀人才专项奖励实施办法,苏州市优秀人才可以在申请专项奖励,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政策依据:苏州市优秀人才专项奖励实施办法

  适用对象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中连续从业满一年,且符合下列两类情形之一的,可申报本政策:

  1.符合《苏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C类及以上,且上一自然年度工资薪金收入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

  2.在我市重点产业用人单位中作出突出贡献,且上一自然年度工资薪金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骨干。

  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张家港市委及以上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和国有企业领导,不享受本政策。

  政策待遇

  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标准根据人才上年度对我市产业发展、自主创新等方面的贡献确定,每人每年最高奖励40万元,累计不超过120万元。

  申报方式

  申报工作按照单位注册地属地管理原则,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每年集中申报一次。敬请关注“苏州人才发布”“苏州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申报通知。

  申报流程

  申报期内,单位及个人登录“苏州人才总入口” ,进入【人才项目一网通报→配套举措→人才激励“优秀人才贡献奖励“→我要申报】,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申报采用“个人填报信息、单位统一提交”的模式。首次申报的,须先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单位注册。注意:个人信息填报之前须先关联单位,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由单位进行提交审核。

  相关网页:rcsz.hrss.suzhou.com.cn

  热点问答

  Q1.单位信息填报有误、账号无法登录怎么办?

  答:企业遇到信息填报有误,可点击右下角用户中心,即可对企业基本信息进行修改保存。如遇无法登录情况的,可联系热线电话0512-65224600。

  Q2.申请人入职未满一年的是否可以申报?

  答:不可以。申请人须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至少有1年以上社保或个税缴纳累计时间。

  Q3.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app上哪些所得项目(税种)可以纳入薪酬计算?

  答:工资薪金总额仅限申请人在申报单位“工资薪金”收入中的工资薪金和年终奖收入,“工资薪金”收入中个人股权激励收入不算,其他收入如股权、分红、偶然所得等均不计入本次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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