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苏州工业园区高端服务总部经济业人才计划
导语 为大力推动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型经济的发展,聚焦总部经济、现代商贸、重点生产性服务业及服务贸易、高端商务服务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鼓励各类高端服务业人才到园区创新创业,特制定2020年度苏州工业园区高端服务业人才计划的操作细则。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人员的引进时限。本届高端服务业人才须为2017年9月1日之后引进的人才。
2、申报人员的学历。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五年以上行业从业经验。
3、申报资格。申报单位须是在园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或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且税务登记和主要工作场所均在园区,申报人员须是申报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高端商务服务类中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申报人员须获得过“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注册会计师”或“全国优秀律师”等同等级称号。
4、申报范围。在园区就业并缴纳社保或个税的人员(园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国资企业中工委管理干部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考核制度
获奖人员在受奖期间,每年度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兑现当年度补贴。园区人才办会同初审单位制订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及结果报园区人才领导小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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