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缴纳3个月可以提取支付房租吗?

导语 可以。职工租赁住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支付租赁住房租金。

  苏州公积金缴纳3个月可以提取支付房租吗?

  答:可以。职工租赁住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支付租赁住房租金:

  (一)职工在申请之日前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

  苏州公积金租房提取一年可以提几次

  租赁公租房

  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租期内每年最多可申请办理两次租房提取。

  租赁其他住房

  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租期之前或之内(不含最后一个月)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实行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由职工委托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以转账方式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直接划转到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内。

  租房委托提取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尚未发生的时间段产生的租金,租房委托提取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苏州本地宝】宝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进入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公式、贷款(比例/限额/期限)、商转公(利率/额度/条件)、公积金提取方式及入口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