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详细见正文,赶紧看看
根据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其他问题:
某职工属于超龄人员,单位为其缴纳了单工伤保险,在工作期间因工致残,并鉴定为九级若单位终止用工关系,该职工能否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
不能享受。 根据 《江苏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在参保期间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与用工单位解除或终止用工关系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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