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业)
导语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现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苏州本地宝为你介绍苏州营改增办税指南,详细请关注本文。
四、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业)
申报资料:
1、《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一式三份)【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提供】;
2、《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纳税人留存的两份)【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提供】;
4、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需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等内容);
5、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中有“扣除金额”的,还需提供:
6、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提供】;
7、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提供】。
办理流程:申请——审核——受理——征收税款——开具完税凭证——开具发票
承诺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苏州营改增相关涉税业务办理地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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