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业)

导语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现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苏州本地宝为你介绍苏州营改增办税指南,详细请关注本文。

  四、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业)

  申报资料

  1、《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一式三份)【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提供】;

  2、《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纳税人留存的两份)【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提供】;

  4、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需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等内容);

  5、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中有“扣除金额”的,还需提供:

  6、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提供】;

  7、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提供】。

  办理流程:申请——审核——受理——征收税款——开具完税凭证——开具发票

  承诺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苏州营改增相关涉税业务办理地点汇总

  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苏州营改增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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